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公告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信访受理对象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对被巡视对象的来电来信,重点是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情况,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电来信。

  1.电子邮箱:18240292946@139.com;

  2.征求意见箱: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A座双梯一楼步梯楼道间、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B座双梯一楼步梯楼道间、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C座4楼会议室门口、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27号办公二区一楼走廊、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沈阳铁路中级法院一楼北侧电梯间。

  3.信访电话:18240292946。

  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 8:00至17:00(国庆节放假期间正常接收来信,暂停受理来电)。巡视组受理来电来信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6日17:00。

  ?????????????????

  省委第三巡视组

  ????????????????????????????????? 2020年9月29日

  ?

  ?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678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