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借鉴“枫桥经验” 推进诉调一体化建设作者:汝州市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汝州市人民法院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群众工作方法,在全市20个乡镇全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大力推进诉调一体化建设,实现了基层纠纷群众调解和司法裁判的双轮驱动与双向融合。六年来,全市诉调对接工作站共调解群众申请调解3742件,法院委托解4568件,党委政府委托调解信访纠纷947件,协助进行司法确认947件,法院受理传统民事案件数量逐年下降,2017年比2012年同比下降13.7%。

      一、依靠群众,建立覆盖全市的调解志愿者专业团队。

      一是精心选拔调解志愿者。2012年由汝州市委统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按照具备法律知识、群众威望高、热心调解公益事业的标准,从2600多名各界群众中选拔173人担任专职调解志愿者,分配到20个乡镇街道,最大限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化解。

      二是多举措加大教育培训。法院诉调中心通过邀请资深专家讲解、观摩庭审、模拟调解、实地参观等方式每年对调解员志愿者集中培训四次,并通过员额法官个案指导、现场调解等方式进行小范围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调解技巧、类案处理、廉政建设等。六年来,先后举办培训班30余场,接受教育培训6000余人次。

      三是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汝州市政府将调解员工作经费专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300万元,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由乡镇街道政府无偿提供,办公经费、调解补贴、培训经费等各项费用按时发放,各类保险足额缴纳,极大调动了全体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法院主导,建立诉调一体化工作机制。

       一是统一职能,延伸纠纷受理渠道。诉调对接工作站不仅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的民事案件,而且接受乡镇街道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群众上门要求调解的案件等。在信访敏感时期,无条件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尽可能实现“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是统一管理,提升工作效能。诉调对接工作站受理的各类案件由法院诉调中心进行集中登记编号并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行实施跟踪监控。各乡镇街道办综治主任担任指导员,负责具体工作作协调;法院资深员额法院担任工作站站长,负责业务指导;所有调解志愿者实行坐班制管理,集中精力调解纠纷。

      三是统一考核,实现奖优罚劣。法院先后出台《诉调对接工作站工作章程》、《调解员志愿者管理办法》、《调解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由法院诉调中心根据各调解员的工作业绩、职业素养、纪律作风三个方面进行统一考核,兑现调解补贴,并且每年表彰优秀调解志愿者20人,激励志愿者立足基层,干事创业。

      三、服务基层,建立纠纷化解服务“一站式”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网格化调解网络,实现附设调解与基层组织相融合。各诉调对接工作站均在乡镇综治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工作站主动与村组社区基层组织相衔接融合,建立网格化调解网络,各村组社区负责人是本辖区第一联络人,协助志愿者开展调解工作。

      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实现附设调解与法院司法确认相融合。无论当事人自己要求调解还是法院委托调解,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员则主动带领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调中心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各项手续,一日内可拿到确认文书,实现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

      三是建立巡回办案制度,实现附设调解与案件审理相融合。法院依在各诉调对接工作站设立巡回审判点,对需要现场调解的案件,由巡回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对纠纷进行调解。对于需要巡回审理的案件,可以选择在诉调对接工作站独任或由兼任陪审员的志愿者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六年来共深入各诉调对接工作站巡回审理纠纷2132件。

      四是回应群众民生诉求,实现附设调解与法院重点工作相融合。依托诉调对接工作站设立“农民工涉农维权站”、“家事调解工作室”,依法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同时邀请各大保险公司轮流进驻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实现交通事故纠纷联动处理,方便群众及时得到赔付。六年来,广大志愿者为农民工讨薪121万元,帮助416对夫妻走出危机婚姻,463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快速理赔。

      五是落实为民服务,实现附设调解与司法便民相融合。坚持调解不收费,工作站对受理的所有案件,无论调解是否成功,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坚持延伸救助,对经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前与法院沟通,及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并根据案件情况,帮助申请司法专项救助款项。六年来,累计为1523名群众节约诉讼费用132万元,对213名困难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六是破解送达难,附设调解与法院文书送达相融合。为方便群众诉讼,在纠纷调解阶段,调解员即要求案件当事人提供明确送达地址,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明确告知如果进行诉讼,则以该地址为送达地址。如果该案在一个月内未调解成功,则及时引导群众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工作人员以该《送达地址确认书》为依据进行送达。

  

  

  责任编辑:曹红歌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7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