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简介
简介:
河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河南省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职责: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省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省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省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省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编写《政府志》《省政府大事记》。
(九)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对省政府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十)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市县政府值班工作。
(十一)负责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组织评审等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省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审批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港澳事务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申请省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省政府委托,代理省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省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五)负责省政府参事选聘、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
电话:0371-6579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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