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法院积极借助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和赡养老人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然而却有年近九旬的老人在本应安度晚年的日子里遭遇了家庭暴力。

  近日,北碚区人民法院柳荫法庭发出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及时预防家庭暴力,妥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某的女儿吴某系被申请人杨某之妻。王某现年近九旬,体弱多病。近年来,杨某与吴某因家务琐事频繁产生纠纷,杨某曾将吴某殴打致残。据王某陈述,自2020年10月起,因找不到吴某,杨某遂采取闯入王某家中或在街上拦截、跟踪王某等方式多次寻衅滋事,对王某进行言辞攻击。王某曾于2020年10月3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对王某和杨某之间的争执进行了制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在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杨某已对家庭成员吴某存在殴打行为,根据王某到庭陈述意见及本案事实,可认定王某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王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北碚法院柳荫法庭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杨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王某。如杨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执行,柳荫法庭除将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依法送达外,还分别向双方各自村(居)委会、当地派出所等单位依法进行了送达,请求协助和监督执行,共同做好家庭暴力防控工作。

  同时,柳荫法庭在作出裁定后积极开展回访工作,经2020年11月24日电话回访及11月25日当面了解情况,王某口头表示杨某对其骚扰情况已经明显缓解,承办法官告知其遇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法官提醒】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及时保护家庭成员,尤其是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人身安全,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有力法律武器。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402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