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唐艳副院长带队调研指导黔江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6月10日上午,市四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艳一行赴黔江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黔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春丽陪同调研。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春丽副院长汇报了黔江区法院2020年1至6月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随后,市四中法院通报了近年来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发改情况,分析了一审法院在证据审查判断、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审判质效提出对策和建议。会上,参会人员还就环境资源审判,特别是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中院法官结合审判案例从案件程序、实体处理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指导,不断推进辖区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

  唐艳副院长对黔江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抓好环境资源审判本职工作不放松。院庭长要积极作为,把握好案件质量关,盯紧目标、凝心聚力、久久为功,为推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创新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方法,把握好经济发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法,把握好经济发展、环境资源保护与相关权利人切身利益之间的平衡点。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建立健全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尽早启动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发挥宣传教育示范效应。三是要加强优秀案例培育、调研工作。积极打造精品庭审,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扩大裁判效果,通过生动的司法实践提升审判和调研综合能力。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9/id/55118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