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毕业季成为“诈骗季”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毕业季来临,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大了毕业生就业的难度,一些不法分子更是看准时机,利用大学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和缺乏社会阅历、防范意识差的特点进行各种诈骗,经分析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传统诈骗层出不穷。传统的以毕业生为目标的诈骗包括以帮找工作、解决升学问题为由实施的诈骗,尽管这种诈骗手段常见,但因毕业生涉世不深,又迫于就业压力,不少毕业生抱有侥幸心理,导致此种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如南岸法院审理的李某诈骗一案,李某谎称其与重庆机场有合作,可以安置人员到重庆机场安检岗位工作,以此为由诈骗十七名被害人共计123.8万元。再如南岸法院审理的刘某诈骗一案,刘某虚构其丈夫可以办理重庆警官学院的入学资格,以托人办事要请客送礼为由诈骗十一名被害人45万元。

  二是新型网络诈骗花式翻新。受疫情影响,网上应聘成为今年毕业生找工作的主流方式,不法分子也趁机更新诈骗套路。如以公司名义发带病毒链接要求求职者点开查看,随即盗取求职者网上银行等个人信息进而实施诈骗。再如,以未归还助学贷款、注销网络贷款账户为由实施诈骗,利用大多数毕业生有助学贷款、网络贷款的经历,准确说出其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的毕业生贷款信息,取得毕业生的信任,并利用未归还贷款、未注销账户影响征信或产生严重后果需要毕业生配合为由,实施诈骗。

  三是欺骗、诱导毕业生从事诈骗行为。审理中发现,公司化的诈骗犯罪主体,利用公司搭建平台招聘求职毕业生,欺骗求职毕业生走上犯罪道路,导致毕业生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共同犯。另有毕业生法律意识淡薄,为了眼前利益帮助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情形,如给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虽单独来看其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实际则是诈骗行为的帮助犯。如南岸法院2019年审理的罗某等人荐股诈骗一案,在南坪百盛和解放碑英利国际分别成立了两家公司,招揽毕业生邓某、雷某等十余人进行荐股诈骗,起初求职者并不知自己从事的是诈骗行为,部分人员在知道其所从事的是诈骗行为之后能够悬崖勒马,部分人员则继续实施荐股行为,走上犯罪道路。

  对此,法院建议:一是加大犯罪惩治力度。公检法机关应联动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毕业生为对象实施的诈骗活动,对诈骗次数多、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严惩,切实提升震慑力。二是开展主题宣传。联合学校充分开展针对毕业生的反诈骗宣传活动,并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针对性宣传,多形式、多角度揭露毕业季诈骗套路,提升毕业生反诈骗法律意识。三是联动监管网络。加强网监、银监、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协作,严格审查公司资质,对利用公司平台实施犯罪的主体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利用公司实施犯罪的行为,从源头头挤压此类犯罪的生存空间。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0/id/55235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