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铁面法官”严把案件“质量关”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扫黑除恶要严把案件‘质量关’,牢牢绷紧程序和质量的弦,努力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作为所在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南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焦光旭始终秉承这样的“铁律”,时刻践行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焦光旭不但努力优化人员配置,组建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业队伍,而且想方设法创新举措,竭尽所能保证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

  其中,南开区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原定于今年春节后开庭审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整体安排。“那时候,提押、讯问、开庭等审判活动都受到严格限制,但案件还要推进,如何在保证疫情防控基础上审理好案件,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焦光旭说,当时他们参考了其他省市做法,想了各种办法,最终确定了司法机关协作、所内设庭审理、网络技术护航、法警入驻保障的案件“云审理”方案。

  审理方式问题解决了,紧接着面临的就是案件难题。“‘套路贷’是近年来基于民间借贷而出现的新类型违法犯罪,犯罪活动较为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焦光旭主动担任该案审判长,带着团队一起埋头钻研。

  经过前期充分调研了解,合议庭根据案件涉及的17名被告人、23起犯罪事实,制定了几套庭审预案,并通过5天的庭前会议,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理清了审理方向。

  “涉黑涉恶案件中比较困难的,就是在事实认定及案件定性上。”正因为始终绷着这根弦,焦光旭坚持确保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准确认定涉黑涉恶犯罪,既不“拔高”,也不“降格”,要求每位办案人员严格贯彻落实法律要求,坚决做到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在葛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对其中一名被告人提出了“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经反复研究,该意见最终被采纳,充分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在发现该案中涉及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存在重大疑点时,焦光旭更是针对汇款证据迅速组织并指导督促进行补证,最终,认定的赌资由起诉时的7万余元调整为70余万元,检察机关对该犯罪事实予以追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焦光旭始终坚持打深打透、深挖彻查──

  他组织全庭干警对近三年刑事案件翻查起底,并对排查出的线索逐条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

  一天傍晚,他得知某在押被告人可能掌握相关涉黑涉恶线索并有揭发举报的意愿后,与承办法官一起赶至看守所,对该名被告人进行提讯,获得重要信息线索。提讯结束时,已近凌晨,他没有休息,随即赶回单位对相关线索信息进行梳理并撰写报告,使线索在第一时间得以有效转递、核查。目前,线索反映的人员涉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黑恶不除,百姓难安。焦光旭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团结带领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坚持依法办案,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80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