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全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天津海事法院立足审判功能,充分发挥其专业及跨区域管辖的独特优势,找准切入点,努力促进区域对外开放和自贸区建设,推进涉海行业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践行海洋强国战略,全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天津海事法院管辖天津市和河北省全部海岸线,当事人大部分为京津冀企业与群众。2014年至今年10月底,天津海事法院共受理案件1.26万余件,结案1.23万件,标的额438.22亿元人民币,调撤率61.66%。
天津海事法院始终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司法保障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做好涉京津冀协同发展案件审查和立案工作,依法审理海上航运纠纷案件、海洋污染案件、海事金融案件,集中推进涉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案件执行,切实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在具体审判工作中,注重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关键节点,开展司法保障。石家庄某企业,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停工停产近半年,难以偿还天津某货运公司欠款被诉。海事法院多次到石家庄开展调解,考虑到被告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如果由其一次性偿还原告全部欠款将直接导致其破产。承办法官主动提出“放水养鱼”的调解方案,全力促成分次偿还欠款协议,促使双方继续开展业务,被告也得以起死回生。
天津海事法院充分发挥秦皇岛审判庭、曹妃甸审判庭、巡回审判庭作用,靠前服务。2014年以来,共受理案件3202件,便利当事人当地诉讼,受到欢迎。开展巡回审判,延伸服务触角,在京津冀设立17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就地收案。主动联系天津、河北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与京津冀海事机关、渔政机关、海洋机关、环保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签署18个协议,内容涉及工作协作、法律援助、联合安保等多方面内容,在船舶扣押、海事调查、渔业资源保护、船员权益保障、维稳应急处理、司法执法协作等方面互相帮助,发挥合力。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685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