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欠钱不还,可以执行他的“火箭”“游艇”吗?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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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南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方法,尝试对被执行人的“虚拟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经纪合同纠纷案件。
名下无财产 被执行人“玩失踪”
今年8月,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旗下网络主播董某因经纪合同产生纠纷,后经仲裁委员会仲裁判定董某赔偿网络公司违约金300万元。由于董某在裁决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今年11月12日,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李云飞通过对被执行人董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网络资金、房地产、车辆、公积金等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仅支付宝、微信中有少量存款,其名下并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同时,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主动出击 法官转换思路巧用新招
承办法官在仔细研究案卷的同时,与申请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沟通获悉,被执行人董某年仅22岁,系某短视频平台的“头部网络主播”,拥有900多万粉丝,直播过程中经常有粉丝打赏“虚拟礼物”,主播本人可依据平台规则将“虚拟礼物”提现,每月收入颇丰。
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较大,涉及短视频新兴行业及新类型虚拟财产等多重因素,11月27日,承办法官主动出击,前往某短视频平台总部了解情况,直播平台法务人员回复称“粉丝打赏礼物为虚拟财产,除本人提现外,任何个人及机构无法提现。”
承办法官当场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直播平台协助冻结董某直播期间收取的礼物虚拟财产,禁止被执行人通过平台提现、转移财产,并限期提供董某2020年度每月收益记录。
11月30日,被执行人董某得知直播中获得“礼物”被冻结的消息后,主动联系承办人,希望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愿意将每月直播收入用以偿还申请人,以解决本案纠纷。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43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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