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冷暖 司法保障民生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塘沽中心法庭审理一起供热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系塘沽区某小区业主,某供热公司为该小区提供供热服务。双方于2015年签订了供热合同,孙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为其居住使用的地下室安装地采暖设备。2019年10月底,供热公司将孙某的供热计量表拆除后停止为其供热。双方因设备使用及供热费用产生分歧,孙某将供热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崔忻亭了解案情后,经过多次调解,被告供热公司态度始终很强硬。考虑到冬季供暖的特殊性,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而是努力协调供热企业和住户之间的问题。一方面告知被告履行供热义务不仅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也基于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另一方面,向原告耐心释法明理。最终,经法官调解后,供热公司恢复供热,并积极与原告沟通解决双方的其他矛盾纠纷。

  这个冬天,原告家中的暖气已经恢复供热,同时也深深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592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