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确认未征收其房屋行为违法案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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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下午2时,一起起诉请求确认北辰区政府未依法对原告房屋实施征收并补偿的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天津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副院长李卓领担任审判长,北辰区区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北辰区政府及相关镇街有关人员、原告近亲属等20余人旁听庭审。
原告李某诉称其房屋位于北辰区杨北公路一侧,认为该房屋应该纳入征收范围而没有纳入,故起诉北辰区政府,请求确认其未进行征收的行政行为违法。被告答辩称,其依法进行杨北公路工程的征收工作,原告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故未对上诉人的房屋进行补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并展开辩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围绕事实和法律发表了意见,充分回应原告主张。整个庭审活动规范严谨,流畅有序。案件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二中院将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为助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620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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