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搬”到家中 司法便民暖人心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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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河法院受理危险驾驶类刑事速裁案件激增,该院积极创新服务举措,12月9日,办案法官在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2019年9月9日,被告人孙某饮酒后驾驶五征牌三轮汽车行驶至宁河镇江洼口加油站南侧,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8.6mg/100ml。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于今年11月27日对其提起公诉。其间,孙某因病重行动困难,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宁河法院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开庭。
12月9日上午,审判法官与书记员、公诉人一行赶赴被告人孙某家中,由于孙某卧病在床不能下地,工作人员只能围在孙某的床边,挤在十平米的卧室内开庭审理案件。虽然条件简陋,但程序不能简化,庭审开始前,法官特别交待要密切留意孙某的身体状况。
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庭审规程进行,耐心听取孙某的辩解意见。被告人孙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自愿认罪认罚,并对办案机关的妥善安排表示感谢。
宁河法院在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惩处力度、强有力地防范和打击危险驾驶行为的同时,传达了法律的庄严和司法的温暖。一个个心系群众的微小举动,不仅在案件当事人的心中流淌暖意,更涌动了全体干警为民司法之情。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684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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