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还醉酒开车?二被告获刑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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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河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白某、被告人秦某某等两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白某、秦某某无驾驶资格,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某、秦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两名被告人具有曾因酒驾被行政处罚、无证驾驶等情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今后,河西法院仍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该类案件,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79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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