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0年11月25日10时至2020年11月26日10时止)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10-87895130,87895266。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拍卖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5日10时至2020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04,户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2号院4号楼1层101(建筑面积:68.81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经济适用房)。
起拍价:153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7万元。
注:参考价来自于2020年9月10日阿里平台、京东平台、工商银行平台的网络询价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淘宝网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并由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自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87895036 徐女士。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瑕疵情况:未腾空,有占用,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特别说明:因现处于疫情期间,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疫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与房屋及过户有关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买受人通过淘宝系统进入拍品首页,点击下方《报名交保证金》直接支付),具体要求请务必阅读《竞价须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2月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0101执恢69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7505674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需贷款,可与以下三家银行联系: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68151383;13520597838.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九龙山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59037470、010-59037450;13520080554.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韩经理,电话:010-87205470;18611215300.
(2)贷款机构:
1、慧泽士(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64688848;16619785989.
2、北京康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400-185-1993;13911729564.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7895036 徐女士
监督电话:010-6403138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10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010/04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660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