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0年12月20日10时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0日10时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jd.com/,户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华清嘉园19号楼7层702号不动产

  

  评估价:1716.231733万元 ;起拍价:123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6万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拍品现状,以及是否存在他人占用、欠缴税费等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充分了解拍品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拍品存在共同所有权人,房屋交接时间较长,请竞买人谨慎购买。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及限购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12时止接受咨询(周一到周五9:00--18:00),本标的物咨询电话:刘先生18801059086。本标的物暂不组织统一预展,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周边走访。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中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向有关部门人员缴纳。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2月3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户名:(2020)京04执165号,账号:020005933805811355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刘先生18801059086

  咨询电话:李法官010-89082655/袁法官010-89082665

  监督电话: 12368

  联系地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号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6110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