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0年12月3日10时至2020年12月4日10时)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3日10时至2020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9)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勉县周家山镇柳丰村汉江路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房产、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评估价:11485.0619万元;变卖价:6500万元;变卖预缴款:650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特别提示:
1.可能存在物业、水电、燃气等欠费情况;
2.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导致无法过户带来的风险;
4.交接所需时间较长,买受人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一旦竞买表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12时止接受咨询(周一到周五9:00--18:00),本标的物咨询电话:刘先生18801059086。本标的物不组织统一预展,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周边走访。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开始后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在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与变卖价全款等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标的物交接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接手续中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向有关部门人员缴纳。
八、参加竞买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预缴款及余款支付: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
户名:(2020)京04执恢49号
账号:0200059338058127189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购买资格的审核: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有关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一、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刘先生18801059086
咨询电话:李法官010-89082655、袁法官010-89082665
法院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号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6110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