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0年12月7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京东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10-87895130,87895266。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变卖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7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 sifa.jd.com/13,户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云南神州天宇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昆明昆都彩虹商贸有限公司51%的股权。
起拍价:283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京东网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并由京东网指定的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自2020年11月23日9:30时起至2020年12月4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咨询电话:010-87895187,蓝女士。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说明:因现处于疫情期间,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疫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与房屋及过户有关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七、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1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待法院确认收到全部拍卖款后,将电话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1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另:标的物为北京房产的,买受人应及时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并将审核结果提交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7)京0101执559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 0593 3807 1832 837),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需贷款,可与下列银行或公司联系:
(1)银行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地址:朝阳区广渠路甲40号,咨询联系人:赵经理,电话:010-59220485, 18201035651;赵经理:电话18511585396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68151383;13520597838。
3、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韩经理,电话:010-87205470;18611215300。
(2)贷款机构:
1、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888804925:金融服务部400-114-2262转1;
2、北京康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53011029;13911729564。
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的保证金:30万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10-87895187(蓝女士)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010-87895130
高级法院监督电话:12368、010-8526865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10号)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同步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6237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