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担当作为好干部”陈雪梅: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
10月8日《内蒙古日报》第2版
“请大家间隔一米线距离,提前把健康码打开,这样做核酸会更快一些……”这几日,检察官陈雪梅放弃国庆假期休息,当起了赛罕区园艺社区核酸检测点的党员志愿者。
陈雪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呼和浩特市本轮疫情发生后,她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到,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
“岗位就是责任,党员就要奉献。”陈雪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陈雪梅在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上授课
从检26年来,她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忱,扎根内蒙古检察事业,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敢于担当、勤勉履职,坚守在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公诉一线,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指导办理大案要案500余件。其中,指导办理的“百名红通”白某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该案被写入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忠诚履职,用公正司法守护地方平安。一直以来,陈雪梅坚定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自觉担起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担当。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陈雪梅坚持对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指导办理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20余起。在办理赵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时,陈雪梅主动担起审查逮捕任务,仅用2周时间,阅卷86册,审查案件事实21起,涉案金额844万余元,形成18万字的审查报告。同时审查了与之关联的涉黑案卷宗65册,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12个罪名进行分析研判,确保了赵某某案件定性准确,并顺利诉讼。
担当作为,以能动履职助力经济发展。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陈雪梅带领部门同事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21年在指导基层检察院办理一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中,发现该企业为解决当地就业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且涉案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落实企业合规整改建议,经研究决定,依法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和适用缓刑建议。
陈雪梅说:“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所以不能把案子办了,让企业垮掉。”
陈雪梅不仅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还注重提升办案团队的业务水平,组织团队开展“听庭评议”“检察官大讲堂”“重罪检察业务论坛”等提能专项工作。通过严管厚爱和示范带动,部门风正、人和、心齐。
工作中,她带领团队攻坚克难,不避难、不畏苦,加班加点、顾不上吃饭是常态。近三年来,团队办理二审上诉、抗诉等各类案件共计303件,无一错案。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部门连续多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处室”。陈雪梅先后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嘉奖”“二等功”“三等功”,荣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
前不久,陈雪梅获评自治区“担当作为好干部”后表示:“我将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不断提升业务素能,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2210/t20221009_38500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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