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文县强化督查指导大力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水平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治乡村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近日,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司法局督查组深入全县20个乡镇,对已命名的21个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今年新创建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
督查组先后深入桥头镇、临江镇、天池镇、尖山乡、碧口镇、玉垒乡、范坝镇、中庙镇、尚德镇、丹堡镇、石鸡坝镇、铁楼乡等乡镇详细了解“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看村级组织机构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台账资料,实地考察党群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室、法治文化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设施,并走访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社会和谐、村风文明、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实际调研,充分掌握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第一手详实资料。
督查组对各乡镇因地制宜,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乡村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已建成的21全国、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县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也存在着创建发展不平衡、创建质量不高、职能发挥不充分、民主法治层级不高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靠实责任,加以整改落实。
督查组每到一村都针对各村的短板和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提升意见,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各乡镇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各基层司法所要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建强基层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扩展民主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和范围,将重大决策实行民主评议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切实落到实处,规避决策失误和重大隐患的发生。三是落实好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健全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地结合起来。五是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营造睦邻友好、团结互助、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六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依托手机普法短信、普法微信、普法微博、法律知识小测试等平台,宣传好法律法规知识、讲好普法故事,让法治宣传深入人心。七是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社会治安平稳向好,为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八是收集积累平时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归类建档,总结经验,推动工作不断跃上新的水平。(陇南市文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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