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4月9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部署厅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缓、标准不降的坚定决心,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出台《规定》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认识到每一个班子成员在从严治党方面所担负的重要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班子成员更要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好示范和表率作用。
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规定》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后,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再作认真研读;各支部也要组织开展学习,要把《规定》的学习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和解读。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做到学深学透,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要坚决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责”字当头,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上,体现到每个工作环节上。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按照个人主体责任清单所列的内容,逐一抓好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担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厅党组中心组成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厅管属各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同志参加了集体学习。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jgdw/djxx/261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