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12月11日,陕西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这是继11月23日省司法厅联合省级3家单位印发《陕西省关于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之后,立足新组建后的新职能,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再一次政策加码,工作加力,推出全方位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系列务实举措。
一是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行政执法环境。立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司法行政职能研究制定了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利益诉求、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条措施。对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消除限制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和发展的隐形壁垒;畅通民营企业参与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渠道,坚决杜绝设置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条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是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和发展环境。立足依法治国和基层矛盾纠纷调解职能,研究制定了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宣传活动和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两条措施。针对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热点问题,集中开展有针对性、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建省、市、县(区)三级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团队,帮助民营企业及时化解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专业仲裁工作平台,方便民营企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三是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专项公益活动。组建省、市、县(区)三级律师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法制培训、定期座谈调研、法制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积极推动律师法律服务与民营企业发展深度结合,在自贸区、高新区、港务区及24个重点县域工业园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平台,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加强与工商联所属各商业协会的联系,建立商业协会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长效机制。选派律师作为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为民营企业提供民商事法律调解服务,提高商业协会调解能力水平。
四是加大法律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力度。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出台开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民营经济发展专席专栏、开通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两项措施。开通12348热线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专家门诊”,安排熟悉民商事法律的资深律师定期坐诊,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困难职工群体提供便捷普惠的法律援助,优化农民工讨薪等群体性案件服务机制,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理性维权,协助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五是防范化解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围绕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制定了为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搭建民营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平台两项服务保障措施。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加大民营企业融资贷款法律服务力度,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保护制度。建立“丝绸之路律师学院”“陕西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加快培养涉外法律事务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境外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咨询服务,做好民营企业涉外诉讼、仲裁代理工作,建立“一带一路”投资贸易合作法律风险评估前置审查制度及安全防范跟踪评估制度,及时为“走出去”企业和人员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zcfg/zcjd/tbj/301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