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千人回访 万案评查”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以讲质量、讲品质、讲规范、讲标准为目标,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打造陕西法律援助品牌,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千人回访 万案评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中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细化质量考评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监督机制,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流程化、办理案件标准化、监督体系制度化,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知》明确,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中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万案评查”活动。评查法律援助案卷,主要是查案件辩护词、代理词是否专业;查案件程序是否规范;查案件服务是否尽责;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对承办人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的辩护(代理)表现、适用法律、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对承办人的办案质量给予评价和监督。
开展法律援助“千人回访”活动。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受援人相结合的方式,访案件质量,访办案效果,访工作作风。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主要包括:承办人对法律援助案件是否尽职尽责,有无敷衍懈怠受援人的行为;承办人是否违规收取受援人费用或索取财物;受援人对承办人的工作态度、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等;进行实地走访。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社区、进村组,与受援人面对面进行回访,征求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梳理总结,完善案件评查机制。通过案件评查和受援人回访,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质量管控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省厅将对评查结果在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排名通报,将评查结果有问题的案件情况反馈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或问题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承办单位省厅予以通报。
《通知》安排,这次活动采取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先期分级评查,省司法厅开展集中抽查和电话回访的形式进行。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按照活动要求,对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各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市级法律援助中心要对本级和所属县(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查。省司法厅抽调专业律师、法学专家和法援机构人员组成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专家组集中评查案卷。评查的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为2019月7月至2020年6月办结的案件。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细化举措,完善机制、提高质量,加大监管,注重成效,强化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塑造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zcfg/zcjd/tbj/301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