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检察院下大力气做好公益诉讼 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渭南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为着力点,以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为发力点,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模持续扩大,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发现摸排各类侵害公益线索832件,向有关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829件,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共摸排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立案14件,发出公告9件,起诉4件,法院判决3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包含1.85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和81.41万元的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渭南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法委的支持,加强与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监察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全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11个,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给予了大力支持配合。今年9月3日,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发起,与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黄河三角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跨区域检察机关的协作,建立了7项跨区域联络工作机制。
渭南市坚持把公益诉讼协调指挥中心作为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的集中管理和督导平台,按照“一平台全方位”的模式,常态化开展对下指导指挥工作。落实“一把手”工程、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和对基层院分区指导机制。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渭南、健康渭南以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部署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渭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渭南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8.7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2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31家,保护被污染土壤28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323.6吨,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4205.76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80万元,保护国家级英烈纪念设施、遗址1处,县级英烈纪念设施、遗址4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qmyfzs/fcdx/356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