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勇副厅长主持召开《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论证会
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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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省司法厅邀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及省监察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省邮政管理局、省律师协会等十余家单位召开《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论证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勇主持会议,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史静一参加会议。
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丁克斌处长介绍了《条例(草案)》起草的基本情况,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宁茵处长介绍了省司法厅审查阶段征求意见的情况。参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围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管理部门的确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保护范围、长征文物的认定权限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胡勇副厅长表示,起草小组将对大家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论证,吸纳合理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审核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及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签发:胡勇;审核:宁茵;作者:廖常俊)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xzlf/202009/t20200910_63057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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