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拟推荐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参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公示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20〕64号)要求,经逐级申报、推荐、评审,以及省司法厅“双优”评选表彰推荐领导小组复核、考察,拟推荐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参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9月4日至9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86350732,传真:020-86350793

  通信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邮政编码:510405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gov_gk/tzgg/content/post_3079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