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近日,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党支部通过学习讲话原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研讨交流,畅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全体党员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此次来湖南考察调研,充分体现了对湖南发展的高度重视,深入企业、产业园、学校等视察调研,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勤政务实的工作态度、深沉厚重的为民情怀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他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如同秋日暖阳照耀三湘大地,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把总书记对我们的关怀厚爱转化为真抓实干的磅礴动力,为平安湖南、法治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作为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司法所建设、调解工作、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组织者、推动者、构建者。我们要牢记总书记“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彰显新担当、谱写新篇章”的殷殷嘱托,结合处室职能分工和全省人民参与和促法治工作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主动担当和作为,把工作抓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开创基层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新局面。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营造平安、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全省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素质,聚焦重点地区、领域、人群,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保障合法权益,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筑牢平安湖南“第一道防线”。
要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推进机构队伍、基础保障、业务工作、所务管理四个规范,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服务公开、队伍建设五项制度,努力实现司法所“机构健全、履职全面、工作规范、管理有序、素质优良、保障有力”的目标,切实打牢司法行政根基,建设一支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适时召开一次全省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推动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不定期举办全省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督促各地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督导列入“十三五”规划的73个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争取将530个司法所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强化科技运用,拓展“互联网+”模式应用,把司法所打造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
要大力推进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工作中的首创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创新,严格选任标准,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力。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保障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与正常退出机制,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要求,完善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着力推进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建设,确保数据信息共享,人员随机抽选,履职全面掌握、考评及时精准。做好新一届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指导市州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持续推进村(居)规民约草案法制审核工作,着力构建“德治、法治、自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厅促进法治处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ztzl/jgdj/202009/t20200927_13765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