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吴丽雯等15人具有公证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各有关设区市职改办:
经2020年福建省公证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并于2020年11月23日至27日期间公示无异议,通过吴丽雯等10人具有三级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林静燕等5人具有四级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三级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0人)
吴丽雯福州市公证处
林慧芳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
邵凌镌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公证处
林春霞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公证处
游风华福建省福清市公证处
魏立胜漳州市公证处
林添顺福建省东山县公证处
李为琴福建省三明市天鸿公证处
刘素斌福建省建宁县公证处
王永进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二、四级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5人)
林静燕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李剑峰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赵天明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蔡秋月厦门市同安区公证处
彭红娟福建省邵武市公证处



福建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012/t20201202_54704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