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工会电影兑换卡招标公告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为更好地服务厅机关工会会员,丰富广大会员的文化生活,厅机关工会拟向会员发放电影兑换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招标,特此公告。

  

  各投标单位:

  安徽省司法厅工会电影兑换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评选。

  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对各方面都要做出实质性响应。

  

  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工会电影兑换卡

  项目预算:102900元

  项目内容:300元/人、满足合肥地区5家或5家以上影院通兑使用、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1402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邓先生,电话:0551—65982236

  3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提交。

  提交时间:2020年12月3日10:00前

  4

  时间要求:3天内供货

  5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

  6

  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了解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51—65982236

  一、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本次采购的“电影兑换卡”销售、经营所需要的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有效证明。

  (三)满足招标服务需求中的其他要求。

  二、必须提交的资质内容(格式自拟)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清单。

  (三)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 ;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资格证明及资质材料。

  (五)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六)经营服务保障。

  备注:

  1、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

  2、上述资料报价内容、资质、业绩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以上文件应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评标办法

  (一)采用有效综合评分方法评审,开封时现场评审。

  (二)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作废: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其他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应予作废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3、其他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文件的;

  4、在比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办有权宣布终止: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投标人需知

  (一)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二)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三)招标方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如对本文件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采购方取得联系。

  五、签订合同

  1、成交后3日内签订成交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六、澄清及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将以函的形式告知。

  七、监督

  安徽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551—65982233。

  

  

  安徽省司法厅工会

  2020年11月17日


  

  

  

  评审表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及资信

  (80分)

  增值服务

  1、电影票兑换券有效期需满足12个月(得5分)。

  2、其他增值服务:定制服务或其他增值服务,评审组在0-10分之间酌情打分。

  0—15分

  电影票兑换券使用范围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肥市影院数量进行打分:

  1、影院数量在5家(含)的,得5分。

  2、影院数量在10家及以上的,得10分。

  3、影院数量在15家及以上的,得15分。

  本项满分15分。

  备注:电影院的数量不含合肥市所辖县城:巢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

  0—15分

  服务方案

  提供电影票兑换券兑换流程,评审组根据资金的安全性、流程的便利性、可操作性、票价执行标准、服务体系的完备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在以下分值区间酌情打分:

  优(30-40)分;良(15-29);一般(1-14)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0—40分

  业绩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合肥地区同类型单位业绩:

  1、10万元≤业绩金额<12万元,每提供1项得2分。

  2、12万元≤业绩金额<15万元,每提供1项得4分。

  3、15万元≤业绩金额,每提供1项得5分。

  此项最高分数10分。

  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开标查询),未提供不得分。

  0—10分

  价格分

  (20分)

  本次采购为定额采购,价格分应按照单张卡报价,即每张卡采购金额为300元,实际充值金额可不等于300元,其实际充值金额即为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最终报价/最高报价)×20%×100。

  0—20分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tzgg/54181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