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本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司法厅

  项目名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获得感和满意度的一个重要方式。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吉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社情民意调查的专业机构,是省内从事社情民意调查的唯一权威机构。具备以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等方式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能力,具有全省完备的电话号码号段抽样框,多次开展吉林省群众安全感及政法机关满意度调查、吉林省检察公信力测评、民主评议县(市、区)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具有承接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独特优势。

  2.吉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测评中采用的电话号码12340是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专用号码,是国家统计局为规范全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培育调查品牌、强化调查公益性而特别申请的全国统一号码,专门用于公益服务性调查项目。专用号码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统计法》《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热线12340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识别度和公信度,是确保调查测评工作严肃性、权威性的重要保证。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实际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吉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为本次测评项目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吉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29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联系方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务部门反馈。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韩士峰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992号

  联系电话:0431—80769909

  2.财务部门

  联 系 人:宋银行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992号

  联系电话:0431—8133062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吉林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011/t20201110_7713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