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一)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行政执法机关监督投诉举报电话(见附表);
(二)省司法厅执法监督处设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全省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并履行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
投诉举报电话:024-31966133
投诉举报邮箱:lnssftjdc@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
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序号投诉受理机关地址举报电话
1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024-22504110
2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0411-83766610
3鞍山市人民政府鞍山市铁东区城建大厦15楼0412-5544449
4抚顺市人民政府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A座715号024-57500374
5本溪市人民政府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5栋024-43665848
6丹东市人民政府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新区农委综合楼四楼0415-2173070
7锦州市人民政府锦州市松山新区市府路溪林苑3-3号0416-3888371
8营口市人民政府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1号0417-6656045
9阜新市人民政府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9号0418-2915621
10辽阳市人民政府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0419-3868800
11铁岭市人民政府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024-74998606
12朝阳市人民政府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三段22-17号0421-2610372
13盘锦市人民政府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1段421号0427-3417056
1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5号0429-3128861
15辽宁省地震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024-86580152
16辽宁省气象局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024-83862065
17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024—23185064
18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59号024-88576955
19辽宁省烟草专卖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8号12313
20辽宁省档案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024-23228910
21辽宁省新闻出版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024-23128202
22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024-86908408
23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024-86893691
024-86890308
24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024-86892394
25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沈阳市太原北街2号024-23447292
26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024-86894516
27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024-23983416
024-23983428
28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024-86893258
29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号024-86619677
30辽宁省公安厅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12389
31辽宁省民政厅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024-23942892
32辽宁省司法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024-86899800
33辽宁省财政厅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024-22701165
3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024-22955315
35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沈阳市北陵大街29号024-62789044
36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024-83988679
37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024-62788542 024-62788348 024-62788782
3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024-23447682(城管执法)024-23448609 (不含城管执法)
39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024-23868221
40辽宁省水利厅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024-62181709
41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024-23448890
42辽宁省商务厅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024-23697666
43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024-24854049
44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024-23383736
45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024-86896746
46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024-86879803
47辽宁省审计厅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024-86852927
48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024-86244535
49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024-31607121
50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024-86916066
51辽宁省统计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024-86892042
52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024-23250769
53辽宁省体育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8号024-23206010
54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024-86909639
55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024-86936865
56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024-23447050
57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21巷11号024-86932028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受理机关在受理投诉、举报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如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辽宁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zwgk/gg/202011/t20201105_4001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