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号牌找人“顶包” 三货车司机及6人都被治安拘留

时间:2022-07-2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交管部门接市民举报,京承高速三辆货车遮挡号牌行驶。在民警调查中,当事司机却为躲避处罚请来朋友“顶包”。7月20日,小编从北京交管局获悉,因提供虚假证言,三车的司机及“顶包”者共六人均被警方治安拘留。

  据了解,7月8日晚,交管部门接群众举报,刚刚在京承高速有三辆货车遮挡号牌结队行驶。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根据举报线索循迹追踪,迅速锁定京AGU2**、京AND1**、京AHX9**三辆车为被举报的嫌疑车辆。民警随即找到三辆车的施工工地负责人,通知上述三车驾驶人到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配合调查。7月9日晚,马某某、黄某某、杨某某三人到交通队自称是三辆货车司机,并称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系自己所为。民警在询问中却发现三人陈述中闪烁其词,供述的事实相互矛盾。

  

  与此同时,民警在该三辆货车施工工地调取的监控及运输记录显示,当日这三辆车实际驾驶人应为杨某、余某某、李某。

  面对事实,马某某等三人只得如实供述,自己是“顶包”的,实际驾驶人杨某等三人知道故意遮挡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躲避处罚,便找来朋友到交通队冒名顶替接受处理,随即民警将实际驾驶人杨某等三人也传唤到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提供虚假证言,7月15日,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杨某等三名实际驾驶人、马某某等三名“顶包”人分别做出治安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同时,交管部门对三辆货车于7月7日、8日涉及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并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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