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豫法政办[2020] 13号

   省直各相关单位:

  为编制好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推动我省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十届第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立项范围

  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包括: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拟提请省政府审议的省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

  三、立项要求

  选报立法项目要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放管服”改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民生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项目作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注重立法项目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报送的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原则上从2020年度立法调研项目中选择,并应当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立法工作的规定,经过调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听证等程序,对难点、焦点和利益争执点的问题进行充分协调,已完成草案建议稿等相关材料的拟定工作后方可报送。对于未列入2020年度立法调研项目的,确因工作亟需,已按规定完成有关程序,且草案建议稿较为成熟的,在与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也可以报送。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立法项目的申报及后续工作。

  四、报送材料

  (一)《河南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可在省司法厅网站下载)。按要求写明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起草工作情况或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草案建议稿。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项目和省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应当报送草案建议稿、起草说明、征求意见及协调情况说明、参阅资料对照表等材料,凡未按时报送上述材料或者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列为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五、报送时限

  请各部门于2020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司法厅。

  联系人:刘河锴(经济生态立法处)

  65900550 hnjjstlfc@126.com

  李芾(社会文化立法处)

  65900380 xzfgc@126.com

  附件:河南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项目申报表.docx

  2020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0/09-29/18178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