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规范抓质量抓整肃 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会议精神,市监狱局在全系统开展“抓规范、抓质量、抓整肃”专项行动。
一、抓实“三项活动”
一是抓实理论武装。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和制度规定的专项学习,增强依法规范文明履职的自觉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感,强化身份意识;认真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三个规定”、司法部《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和“六个一律”“六个绝对不允许”等制度规定,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强化执行意识。
二是抓实意识形态。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正向引领,严格阵地管理,弘扬工作正气;深化“标准与规范、质量与效率”大讨论,进一步巩固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大讨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细致梳理队伍管理、刑罚执行、行政效能、监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深刻检视反思,透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推进“从警三问”“情怀三问”大讨论,开展“为谁执法、怎么执法、如何做到公正执法”专题研讨,切实将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抓实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严钢规铁纪,刹涉酒歪风”专项整治活动,观看交通安全问题法治讲座视频,深刻汲取酒驾醉驾案件的惨痛教训,组织开展案例剖析,确保全员覆盖;开展问题大排查,聚焦易发问题的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和重点部门,排查重点人、落实责任人、明确监督人;持续推进“全员大家访”,组织每名警察及家属签署承诺书,密切与公安、社区和家庭的对接,构建共同监督体系;巩固视频连线抽查核查成果,强化“八小时以外”行为轨迹的核查比对,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饮酒、岗前饮酒和酒驾醉驾;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执纪问责,依规依纪“一案双查”,建立通报制度,形成从严整治的强大声势。
二、规范“三项标准”
一是规范执勤标准。认真落实《警察一日勤务规范》,严格点名、收提工、交接班、现场管理、卫生管理、监舍管理和教育谈话的要求并准确及时规范的做好记录;落实警察直接管理和佩戴单警装备、徒手进监区等制度规定,保持执法记录仪的正常使用并全程记录执法执勤过程;强化执法意识,对突发事件处理、抗改罪犯处置、病犯医药管理的过程及时固定留存各类证据;严格落实监狱领导每日下监区、值班每晚夜查的工作要求,持续打造“头雁效应”。
二是规范执法标准。严格执行《警戒具使用管理规定》《强制约束罪犯管理规定》,明确存放区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落实领用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坚决落实三级合议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评查;细化罪犯病情诊断工作规范,严格诊断和鉴定程序,依法推行暂予监外执行公示制度,严防“纸面服刑”;严格落实罪犯分配、铺位安排、计分考核等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议,严防“微腐败”。
三是规范行政标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大事报告制度,对属于应请示报告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话和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拟召开的重要会议、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上级部门的检查巡查和调研等工作,必须第一时间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严格请销假管理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请示报备,特别是疫情期间离津出行要提级审批;严格落实干部选任预审报备要求,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提任交流干部。
三、健全“三项机制”
一是健全纪检监察机制。对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任务和承担的责任进行深入调研,科学合理配置人员,满足工作需要;推行纪检监察联合办案模式,整合资源、人员互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二是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充分发挥办公室中枢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对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以“督办单”的形式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限,做到事事时时跟进,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一案三促”,抓实“一案双查”,对违法乱纪、不按程序执法、工作质量不高、时限意识不强、成效不显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对当事人追责,又对组织和领导问责,精准施策,体现制度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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