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北京市司法局委托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北京市司法局2021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组织公开比选,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比选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司法局2021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编号:HSZT2020FB/208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比选单价及预估工作量:

  序号

  处室

  项目内容

  最高比选单价(元)

  数量

  页数

  备注

  1

  办公室文书

  办公室文书1

  档案扫描

  0.5/页

  800卷

  29520页

  2020年司法局

  档案录入

  1/条

  1600条

  档案挂接

  0.3/卷

  800卷

  档案整理

  8/卷

  800卷

  档案装订

  1/卷

  800卷

  办公室文书(原法制办)2

  档案扫描

  0.5/页

  5000件

  104000页

  1989至1995年原法制办

  档案录入

  1/条

  10000条

  档案挂接

  0.3/件

  10000件

  档案整理

  5/件

  5000件

  2

  司法考试处

  档案扫描

  0.5/页

  15000卷

  80000页

  

  档案录入

  1/条

  42000条

  档案整理

  8/卷

  2000卷

  档案装订

  1/卷

  15000卷

  档案复印、盖章

  1/页

  15000页

  3

  行政审批处

  档案扫描

  0.5/页

  16000件

  133600页

  

  档案整理

  8/件

  16000件

  4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档案扫描

  0.5/页

  170卷

  25840页

  

  档案录入

  1/条

  340条

  档案整理

  8/卷

  170卷

  档案装订

  1/卷

  170卷

  (注:表中所涉及工作量为预估数,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市司法局2021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规定,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采购人可视服务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比选均无效。

  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及成功案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发售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集中发售时间: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8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供应商优先选择通过邮件报名的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报名单位公司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

  四、比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3:30-14:00。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4: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4:00,届时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比选会议。

  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注: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供应商代表无法进入开标现场,谢绝参与开标活动,请供应商代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安保人员组织的信息登记。

  五、采购人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新新 010-55579016

  六、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董子硕、宋曦、王香云

  电 话:010-62278948-601/622/638

  传 真:010-62277461

  电子邮箱:hsztzbdl@126.com

  七、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03日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tzgg75/1089992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