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青海经验”

时间:2022-07-05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新时代,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法治引领,动力在深化改革。

  2021年,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将其喻为改革的“牛鼻子”。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审判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去年,全省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完成了第五批273名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和第八批62名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

  遴选工作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工作导向。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首次实行省、市(州)法院检察院初任法官检察官到基层院入额机制,98.53%的入额法官检察官步入基层办案岗位,探索出了符合省情实际的“青海经验”。

  同时,创新开展拟入额人选递补机制,明确在下一个遴选周期内,及时补充法官检察官员额空缺,破解基层法院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问题,13名递补人选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

  制度保障,才能推进改革行稳致远。

  遴选工作开展到第五年,遴选制度机制也不断完善。出台《青海省法院检察院第五批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方案》及指导意见,立足实际指导工作实践。印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实施办法》,根据审判实际需求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展法官员额统筹调配,提升员额配置的精准度。制定《青海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及员额职级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打破员额院级壁垒,优化员额资源配置。

  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监督下进行,执法司法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在责任约束下行使,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

  2021年,全省持续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审判检察机关进一步细化完善司法人员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在实现员额动态调整基础上优化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权责一致的司法权力运行模式有效巩固。公安机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建成6个执法管理中心、40余个执法办案中心,逐步完善贯穿各环节、各领域办案权力运行模式。

  创新举措 提升改革效能

  向深化改革要效能。

  2021年,全省政法各单位更加注重激发活力,更加突出基层创新,统筹推进,贯通融合,顺利完成了全年部署的改革工作任务,自主推进的38项任务措施落地实施,改革效能整体提升。

  全省法院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执行案件评查和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结合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发放7258件12.66亿元执行案款。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9576件,执结40539件,执结率为81.77%。

  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2021年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274件6449人,适用率超过85%。同时,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全年立案1548件,发出检察建议819件,提起诉讼58件,较上年度增长19.2%。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推开,全省全年通过听证会办理案件552件,同比上升325%,96%的案件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全省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迈出我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关键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

  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压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年内先后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矿霸”黑恶犯罪,“昆仑2021”、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侦办黑恶团伙案件及涉生态资源领域刑事案件,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土壤,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治青海建设不断加强。省司法厅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了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点,命名179个各类法治建设示范点。全省“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完成,24家单位、23名个人获得全国“七五”普法先进称号,“八五”普法规划也在高起点上如期启动。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万余件,参与办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700余项。

  司改红利持续释放

  “把人民群众作为最终裁判,做到改革过程让人民群众参与、改革成效让人民群众评判、改革成果让人民群众共享。”

  2021年,全省政法单位坚持服务导向,司改红利持续释放。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去年,全省人民法庭建设迈上新台阶,“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巡回审判法庭主动走进山间草场、牧民帐房,就地开庭,全省法院巡回办案2000余件。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出成效,全省法院实现立案、调解、送达、诉前保全、申诉等主要对外服务事务100%全流程在线办理,跨域立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让群众办事“上网一看,一目了然,键盘一按,事情办完”。

  检察机关以多种形式开展涉民生检察工作,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办理了一批助力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共受理支持起诉377件,诉前促成和解40余件,追回工资206.71万余元,支持起诉352件,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273件,涉案金额254.88万余元。同时,持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

  公安机关围绕户籍、交管、出入境等方面工作研究出台29项便民措施,取消、优化11项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开通“交管12123”APP31项网上业务,实现了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上部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及城市(镇)落户“零门槛”的落户政策。

  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纵向扩充,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加速融合,《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出台,4大类25项法律服务清单公布实施,建成了5044个实体平台。

  12348公共法律服务呼叫中心和110警务平台、12345政务平台对接,实现集中运行、一体化服务。青海法网再次迭代升级,“十二项”智能公共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藏语咨询功能持续为西部涉藏地区提供优质兜底服务。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刻船不可以索遗剑。”改革大潮奔涌,总是一浪高过一浪。前不久召开的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一体推进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省政法部门仍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做,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之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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