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检查涉案财物管理情况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扣保管处置
记者近日获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各省级纪委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各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使用情况以及自办案件中涉案财物保管和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求进一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扣、保管和处置涉案财物,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来源清晰、去向明了、数据准确、全程监管、阳光透明。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使用,涉案企业财产查扣,涉案财物保管,涉案财物处理,涉案财物管理监督,涉案财物系统使用等6个方面情况。检查工作分为自查、抽查和整改三个阶段,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目前已完成自查。
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照检查重点,对本单位十九大以来涉案财物管理情况逐案进行自查。其中,审理室负责对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已移送审理,或者已办结案件的涉案财物自查表进行审核,检查已结案件涉案财物处理是否符合相关处理决定;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逐案对账清理涉案财物,查缺补漏,规范办理。河北省纪委监委压实自查责任,为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追溯,要求对照自查情况表逐案进行自查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22家自治区直国有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自办案件的涉案财物进行彻底清理排查,要求自治区直国企、高校建立涉案财物专用账户,设立专人、专用场所管理涉案财物。与此同时,要求各盟市、旗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年底前要将本地区涉案财物处置情况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报告,实现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管理。
省级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系统启用后,是否通过系统对涉案财物进行全流程管理是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河北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干部监督室等部门按照“有款物必录、录入信息必全”的原则,将系统启用后查扣的涉案财物信息全部录入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分别由财务管理处和保障中心按照规定对款项、物品核对无误后,在系统中予以接收,并随案件进展做好后续处置等工作。山东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充分利用系统预警功能,及时督促承办部门移交查扣财物、审理部门及时审核处置意见,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发现存在超范围、超标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要立即坚决纠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案件监督管理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自查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抽查核实,指导各单位根据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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