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第六巡视组组长巴桑卓玛主持召开与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洪波同志的见面沟通会,副组长王家民传达了吴英杰书记在听取第八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巴桑卓玛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巴桑卓玛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张洪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巴桑卓玛指出,巡视是政治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重点在于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根本任务是督促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开局之年,高质量做好巡视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战略作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视重大意义的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安排要求上来,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把讲政治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要求,强化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巡视这项严格的“政治体检”,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巴桑卓玛强调,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紧扣自治区公安厅党委职能责任,深入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重要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检查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巴桑卓玛要求,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切实严明纪律要求,与巡视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巡视任务,向自治区党委交上优异答卷。第六巡视组全体干部要落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要求,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自治区公安厅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带头执行区党委关于为基层减负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维护巡视队伍良好形象。

  张洪波表示,公安厅党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拥护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定,把接受巡视监督、配合巡视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巡视工作。要充分抓住巡视契机,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坚决服务保障西藏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奋力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将在自治区公安厅工作5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891-6591255,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设专门邮政信箱:西藏拉萨市城关区B906号邮政信箱。同时,在自治区公安厅机关1号院、2号院设置联系信箱。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4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规定,巡视组受理信访的范围是:反映自治区公安厅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原文链接:http://gat.xizang.gov.cn/xwzx_3233/tpxw_202/202010/t20201022_179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