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警通报2020年度全区道路交通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 权威发布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知危险会避险”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过对今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了2020年我区道路交通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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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十大交通违法”是:
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量的15%;
酒后驾驶,占事故总量的11%;
超速行驶,占事故总量的6%;
无证驾驶,占事故总量的5%;
机动车逆行,占事故总量的4%;
不按规定保持车距,占事故总量的4%;
非机动车逆行,占事故总量的3%;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量的3%;
违法倒车,占事故总量的3%;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占事故总量的3%。

  其中,造成事故后果最为严重的“五大交通违法”是: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逆行、酒后驾驶,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6%、14%、6%、5%、5%。

  宁夏交警提醒: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原文链接:http://gat.nx.gov.cn/info/1778/356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