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审批结果公示(2020年11月)
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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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修订广东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公规〔2020〕3号)规定,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实施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粤公网发〔2019〕1139号)要求,近期,深圳市公安局受省公安厅委托,依法受理了深圳市宏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报资料。经审查研究,拟审批许可深圳市宏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四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现将上述拟许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公示期内,省公安厅将认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拟许可单位的问题、情况。联系电话:020-83110073,83923357,传真:020-83110074,联系人:舒警官、沈警官;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5号大院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管理与行动处,邮编:510050。
拟许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名册
(2020年11月)
原文链接:http://gdga.gd.gov.cn/jwzx/gggs/content/post_3124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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