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动员部署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11月1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新时代”赋予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的神圣使命,严格按照公安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力做好我省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部消防局的决策部署,积极发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扎实开展了春季防火、夏季消防检查等专项行动;针对养老机构、农村、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专项治理,圆满完成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力维护了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消防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空前艰巨的十九大消防安保任务刚刚结束,我省又进入了冬季火灾高发时期,火灾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抓“新时代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消防事业新局面,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谋划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体作战,各司其职,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原则,集全警之智、举全警之力,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要动员部署到位。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要细化相关警种和派出所的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逐级强化措施;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集中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强化社会单位自我管理。二要排查整治到位。要紧盯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场所,全面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要紧盯居民社区楼院、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有效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巡查检查;要紧盯火灾隐患整改这一关键环节,依法用足用好关停、查封、拘留、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特别是对于尚未整改的突出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一隐患一督办”的要求,综合运用社会综治、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手段,督促加快整改进程;铁路、民航、森林公安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管辖区域内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要宣传培训到位。要以“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为载体,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切实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民警、消防文员进行全员培训,督促民警正确使用警务综合平台派出所消防监督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关注、参与消防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新论断、新特点、新目标和新要求,引导官兵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一要强化队伍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广大公安干警和公安消防部队官兵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九大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入言、入行,切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公安事业发展全过程、体现到部队建设各方面。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风气正、干劲足的好班子,带出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公安消防队伍。二要牢固隐患意识。一切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现象。任何事故的发生都会有其内在的原因,都会集中反映出长期积累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尽职尽责,确保工作做到位,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一刻不能懈怠,要始终牢记“100-1=0”,隐患就是事故的道理,以对待事故的态度对待隐患,以查处事故的措施去消除隐患,真正以“一万”应对“万一”,做到“万无一失”,绝不能“一失万无”。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责任,真正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对落实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领导。对因隐患不除、问题不改、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消防问题的,要倒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责任。对达到立案标准的火灾事故,一律以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发生火灾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坚决以刚性问责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总队、经文保总队,省森林公安局、机场公安局、长春铁路公安处负责同志和消防总队机关干部在省公安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消防、治安、户政、经文保等部门负责同志,森林、民航、铁路公安机关负责同志,各公安消防支、大队除执勤值班外的全体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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