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冬春季大气环境污染违法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12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和开展冬春季大气环境污染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省公安厅副厅长韩沐恩、省环保厅副厅长孙铁分别作新闻发布。
为保护全省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公安厅联合省环保厅从今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效。
韩沐恩说,省公安厅党委对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副省长、公安厅长胡家福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站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主动协调配合环保部门,严肃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吉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专项行动中,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成立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打击重点、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多次召开专项部署会、部门联席会、专案调度会,不断强化动员部署、研判会商和专案督办。各地相继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推动,形成部门紧密协作、上下整体联动、警种合成作战的良好工作格局。
韩沐恩介绍,为增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效果,全省公安机关成立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业队伍,抽调精干警力投入到专项行动中,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了力量保障。今年7月,省公安厅经济文化保卫总队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环保、公安等部门政策、法律专家,对全省环侦业务骨干进行了法律适用、现场勘查、证据提取和鉴定程序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了专业队伍的打击能力。省公安厅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各地督导案件办理和行动进展情况,为各地在侦案件提供专家支持和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迅速侦破疑难案件、深入推动专项行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充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成果,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以土壤、水源、大气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确定了5类整治重点和3类打击重点,持续开展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打击整治行动。全省公安机关与环保、检法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增强主动进攻意识,围绕重点整治行业和环境突出问题,广泛搜集案件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重点整治行动,积极查处环境污染行政案件,及时破获了一批刑事案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41次,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117个。其中,公安机关破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68起,刑事拘留58人,移送起诉89人,查处环境污染行政案件72起,行政拘留47人。
韩沐恩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环保部门,对冬春季工业企业、燃煤锅炉违法排污和秸秆焚烧等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环境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孙铁副厅长通报了全省环保部门严格环境行政执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工作成果,以及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大气环境污染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安排部署。。
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相关负责同志在发布会上就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吉林电视台、省内都市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共30余名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jwzx/xwfb/201612/t20161205_247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