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7年6月21日10时(星期三)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长,厅党委委员曾宏为大家详细介绍“三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孙全兴,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刘永利,法制总队政委吕洋,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中新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大公报、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东亚经贸新闻等14家媒体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2017-06-23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有效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存在的各类“微腐败”问题,加强公安机关自身队伍建设,吉林省公安厅近日部署全面集中整治基层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长、厅党委委员曾宏,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三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孙全兴、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刘永利、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吕洋,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请各位媒体给予充分的关注。
下面,首先请曾组长给大家介绍情况。
2017-06-23
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长,厅党委委员曾宏介绍有关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各位出席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
这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通报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启动“三项整治”的工作情况。首先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三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
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是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微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的利益,破坏公安机关的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望。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家福同志对此十分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解决“微腐败”问题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正风肃纪带来的新变化和反腐倡廉取得的新成效。
省公安厅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和查处的民警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通过全面分析研判,归纳总结出当前基层公安机关三类“微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经过研判,感到“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这三类问题。在今年5月8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胡家福副省长就集中解决这三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三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常务副厅长任组长,有关厅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方案,全面启动了“三项整治”工作。
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整治”工作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的,到今年年底结束,每项整治工作都由一名厅党委委员牵头,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分条线推进实施。
一是由刑侦局牵头,会同指挥中心、经侦、治安等部门,集中整治“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全面排查今年以来110非案件警情、带破和补立案件、检察机关通知立案案件,核查比对各类战役破获案件、打处人犯统计数据,从中发现问题。
二是由法制总队牵头,会同控申、户政、交警等部门,集中整治“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重点逐级排查2016年以来因民警执法不公引发的涉警信访案件和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办理、久拖不侦的刑事案件以及处罚裁量明显畸轻、行政拘留暂缓或者停止执行、请假出所的行政案件,组织群众公开评议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三是由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牵头,集中整治“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的问题,组织全省公安民警进行自查自纠、登记申报,由民警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对登记内容并“签字背书”,从中发现民警参与经商问题。(主要是本单位自查自纠,本单位领导作为负责人要签字背书。)重点是核查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涉及公安业务的驾校、检车线、驾考场地、保安押运公司、消防工程的施工、检测和消防产品经营等问题。对发现的三类突出问题,由上级业务部门及时予以纠正,涉及民警违纪违法的,一律由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同时,紧紧扣住如实立案、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微腐败”问题。
开展好“三项整治”工作,我们坚持要开门搞整治,通过新闻媒体持续深入的采访报道,依托公众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整治成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参与“三项整治”,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问题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公安机关基层“微腐败”的舆论氛围,切实解决公安机关长期存在的顽疾,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为此,全省公安机关设立了统一的举报电话:12389,(这个电话是省厅有,各市州也有,只要打这个电话就没有问题),欢迎群众信访举报,地址可以邮到:吉林省公安厅投诉举报中心;我们也开通了网上举报的渠道,请登录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投诉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公安厅鼓励和欢迎群众实名进行举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线索,公安厅将立即进行登记,分类梳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将对当事民警进行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曝光。
各位记者朋友,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以“三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纠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和期盼,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的公安队伍,为维护稳定、服务吉林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要发布的内容就这些。谢谢大家。
2017-06-23
主持人
谢谢曾组长。下面是记者提问的环节,想提问的记者请举手示意,并在提问前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请大家围绕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提问。
2017-06-23
1.人民日报
谢谢主持人,人民日报记者提问。请问公安机关这次开展基层“微腐败”的集中整治为什么选择了上述提到的“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还有“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这三类问题,请曾宏局长回答。谢谢。
2017-06-23
曾宏
开展这“三项整治”是公安厅党委着眼于全省公安防腐败的实际,针对基层“微腐败”问题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这“三项整治”,就是“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权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这三类问题,实际上是我们公安厅党委在全面梳理了近年来一个是群众的投诉举报,再一个,我们查办的一些案件,包括监督员、平时跟老百姓搞的座谈,在座谈过程当中我们收的一些情况,经过研判,我们确定了这三项作为今年基层“微腐败”要重点整治的问题。
我们在分析的过程当中,选择的这三个问题也是经过了认真的研究。比如,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共受理群众举报的案件当中,反映“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的问题占整个线索的数量大约在35%左右。我们就判断“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的问题在公安机关尤其在基层,反映的问题还是比较集中的,老百姓对这个很有反映,所以我们把这个问题作为今年整治的其中一个重点。
第二,民警“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的问题,这个表现的形式很多,但是我们经过分析、研判,我们认为归根到底还是民警滥用职权的问题。在这些方面,我们跟老百姓在接触、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感觉群众对这一点也是反映强烈,意见比较大。所以,我们这次下决心在这方面加以整治,绝不能让其发展蔓延形成一种气侯,我们要尽量把这种现象根除掉。
第三,“民警参与经商”的问题,民警参与经商实际上从《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例》中都明令的禁止,从我们省的情况看,民警经商或者参与经商的问题还是有,我们在办理一些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有这类问题,甚至与民争利。而且有的民警参与经商之后,他的精力外移,为自己谋取利益,通过他的执法权谋取利益,这个是绝不允许的。所以,我们要通过这次整治,来彻底划清“从警”与“发财”的界限,要从警就别想着发财,要发财就别从警,就是想通过这次活动来有效地解决“明警暗商”的问题。我回答就这么多,谢谢。
2017-06-23
2.法制日报
各位领导好,我是法制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的问题,公安机关将如何治理?谢谢。
2017-06-23
刘永利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公安机关整治“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的问题,重点是集中整治刑事案件有案不立和立案不查、行政案件的有案不受和受案不查的问题,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弄虚作假、伪造案件等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四条线分步组织实施。
一是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自查自纠。我们将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托公安机关内部的接警、处警、办案、现场侦查、打处违法犯罪嫌疑人等内部的信息系统,以及检察机关通知立案的案件和“12389”、“互联网+公安”等相关线索,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工作,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受案、立案进行全面排查,对破获的案件、打处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逐一的核查比对,对“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不破不立、参案造假”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方面,开展督查抽查。由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督查部门会同具有执法办案职能的警种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所属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通过受案、立案信息与相关信息的碰撞核对、回访案件当事人、倒查信访案件等多种形式,对各立案单位的立案、受案和办案工作进行抽查,从中发现不如实立案问题。
三是开展复查复核。我们将根据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统计数据,对今年以来破获的案件、打处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统计战果进行复查,对控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不如实立案问题进行复核,从中发现不如实立案、受案问题。
四是开展倒查问责。各警警发现如实立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案件的线索,都将及时移交纪检部门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将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破获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直接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排查的同时,省公安厅将研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如实受案、立案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群众报警首接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受案、立案工作的测警试警活动,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全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制度等一系列的举措机制,建立规范的相应制度。我的回答就这些,谢谢。
2017-06-23
3.中新社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新社的记者,我想提问孙全兴副组长,请问这次清理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商问题,具体包括哪些范围?谢谢。
2017-06-23
孙全兴
这次集中清理整治民营经商问题,主要从三类问题清理。
一类是民警本身参与经商的问题。具体包括民警个人或者他人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以承包租赁、受聘中介等方式参与经商活动。还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及相关人员来做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第二类,民警的亲属违规经营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主要是违规经营夜总会、KTV、酒吧、游艺厅,违规经营洗浴、宾馆等特种行业。
第三类,民警亲属及其特例关系人开展涉及公安业务的公司企业问题。包括驾校、检车线、社会化考场、保安押运公司、从事出入境、消防施工单位、消防产品经营销售,主要是清理这三类。
这里的亲属主要是指三代旁系亲属,比如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舅,还有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对亲属经商问题,我们要严格界定,主要是他们影响到公正执法办案方面的问题。
2017-06-23
4.大公报
谢谢主持人,我是大公报的记者。请问吕洋政委,对“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公安机关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2017-06-23
吕洋
好的,下面由我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对于“敲诈勒索、以案谋私”的问题,我们公安机关将从两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方面主要是通过四查的方法:一是组织各地各警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本地本警种存在的敲诈勒索和以案谋私问题进行全面的彻查。
二是邀请旅店、网吧、娱乐业主等特种行业的行业业主以及办理过消防建审业务的公司法人代表以及特邀监督员群众代表对本地属地的公安派出所和消防、治安等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访查。
三是我们准备通过“12389”举报中心、包括我们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以及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线索,对涉及有“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进行筛选核查。
四是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公安局将分阶段、分层次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我们掌握的线索进行抽查。
我们是准备通过这“四查”的方法来确保严查问题不留死角、严肃整改不留余地、严明纪律不留情面,这是我们第一方面的工作。
另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准备构建长效机制,在下一步的整治工作中,我们准备本着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把整治工作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力图通过健全有效的长效机制来堵塞我们的执法漏洞。具体来讲,也有几项工作:
第一项,我们要继续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的公开查询系统。现在这个系统已经建立了,我们下一步要丰富攻它的功能,在确保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尽最大的限度来向特定对象和人民群众公布我们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项,我们准备进一步研发建设我们的执法记录仪视音频系统,把这个系统与我们现在已经建设完成的执法办案区电子监控系统以及督查管理系统相对接,实现对我们执法全过程的可视化、可回溯式监督。
第三项,要进一步完善吉林“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要打造它的升级版,要进一步充实它的功能,要进一步完善它的流程,使权力寻租没有空间。
最后,要完善执法权责清单,而且要全面实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第一时间公开,让“敲诈勒索、以案谋私”这种问题无所遁形。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2017-06-23
主持人
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曾组长、各位领导,谢谢大家!
2017-06-23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jwzx/xwfb/201706/t20170622_3244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