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

时间:2022-05-18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切实严格准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做实做深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司法部统一安排部署,贵州省司法厅于2021年8月中旬起至2022年3月底,组织开展了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经过7个月的精心安排、有序组织,如期稳妥有序完成了全省48家司法鉴定机构,660名鉴定人的全面评查工作,对贵州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0年司法鉴定最新执业分类规定出后,贵州省司法厅就开始探索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业务范围,先后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等有关工作,为全面评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2021年司法部正式启动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后,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将全面评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深化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举措和贯彻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第一时间转发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较早正式启动全面评查工作。

  贵州省司法鉴定全面评查工作采取分阶段分批分地区的方式进行。为确保新旧政策衔接,全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已审核登记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对照《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自行重新核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际能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类别,并逐一准备相应证明材料。此举也是贵州结合本地实际的创新举措,为稳妥有序开展评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省司法厅努力克服管理人员不足等困难,先后3次召开工作会议,4次下发批次工作方案,明确评查要求和原则,4次反馈批次评查结果,共派出专家组23个,专家183人次,由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带队深入全省各司法鉴定机构实地开展工作。专家按照登记评审流程和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准入评分标准,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类别是否符合《执业分类规定》要求、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鉴定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职业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逐一进行评分,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自评的基础上重新核定其能从事的专业领域、分领域及项目。真正做到评查小组见机构执业场所、见仪器设备、见每一鉴定人、见印证资料,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被评查的48家鉴定机构、660名鉴定人中,47家鉴定机构、612名鉴定人通过评查,1家鉴定机构、8名鉴定人未通过评查,40名鉴定人因不再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主动申请注销不予评价。

  经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宣贯、组织学习、动员,省司法鉴定协会积极配合,评查组有效沟通、客观评价,所有被评查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均认可专家评查意见,并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变更业务范围,换发证件等有关工作。除1家鉴定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查处不予通过评查,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提出复评查申请外。全省无一家鉴定机构,无一鉴定人提出复评查申请,实现了全面、扎实、稳妥、有序的工作目标。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ggflfw/202204/t20220425_73627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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