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时间:2020-04-08 来源: 作者:

604146_w750.jpg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法院刚刚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启动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浦东法院司法数据系统对接仪式,并发布《关于落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上海浦东法院合作协议的十项举措》:深度开发应用自贸区司法大数据系统、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功能、研究制定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数、发布涉新片区金融审判白皮书、实施涉新片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审判等。

  双方就信息共享、创新支持、监管协同和日常联络等四个方面14项内容达成共识。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朱芝松表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法院将遵循紧密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涉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共同推进临港新片区建设。

  自临港新片区揭牌以来,各级法院积极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临港新片区、加快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年2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建设、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施意见》。上海浦东法院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已推出多项涉临港新片区司法保障举措,如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工作室,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审判站等,让不少临港新片区企业点赞。

WechatIMG387.jpeg

  此次浦东新区法院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合作推出临港新片区的司法服务保障举措,是对上述意见的深入落实,双方将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司法数据对接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制度创新与风险防范前瞻研究,共同推进临港新片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浦东新区法院院长吴金水表示,浦东法院作为临港新片区主体部分所在地的辖区法院,将以不做旁观者、勇当有为人的姿态,为建设临港新片区这一国家重大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阶段,临港新片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五个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 最高院意见相关事项的落实,开启行政与司法、改革与法治良性互动的新征程,进一步探索国际商事案例指导制度、专家咨询与陪审机制等国际商事审判运行机制创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副处长吴群峰介绍,管委会将进一步推动包括亚太仲裁中心、上海国际调解中心在内的涉外商事诉讼、调解、仲裁一体化纠纷解决基地落户,创新涉外商事、海事、投资诉讼、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临港新片区国际化的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对于临港新片区相关的离岸业务、跨境业务的一些国际商事交易行使司法的管辖权,同时鼓励交易双方的当事人协商选择临港新片区的商事审判组织进行管辖,同时也会推进临港新片区国际商事审判机制的创新。

604144_w750.jpg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法院合作协议的十项举措

  一、深度开发应用自贸区司法大数据系统。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浦东法院自贸区司法大数据系统完善及深度应用,定期研究新片区内的涉诉案件规律和发展趋势,组织编写司法大数据应用分析专刊,发布新片区司法服务保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新片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功能。在我院现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与新片区管委会、相关仲裁、调解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对接国际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平台,发挥不同机制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中的优势,推动我院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

  三、研究制定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数。多维度设计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标体系,通过可视化的司法大数据支撑,科学合理评估涉新片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进一步探索我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和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快审机制,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入挖掘指数体系的大数据衍生效能,进一步推动案件动态管理、审判决策参考和产业风险提示。

  四、发布涉新片区金融审判白皮书。全面梳理、总结涉自贸区特别是新片区金融案件,深入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发布相关金融审判白皮书及相关典型案例,规范和引导新片区内金融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经济活动,遏止金融领域重大风险苗头。

  五、实施涉新片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审判。成立涉新片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专项合议庭,在立案、审查、调解等环节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审查节奏,加强矛盾协调化解力度,缩短案件处理周期,服务保障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六、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案件。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卫生材料,干扰疫情防控、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新片区社会安定有序。对于受疫情影响,商事主体不能履约或履约对当事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根据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七、升级涉新片区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新片区管委会等机构对涉新片区案件执行工作的支持,完善行政监管机关、行业协会、平台企业等各方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开展执行宣传等工作机制。探索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辅助执行工作机制,吸收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深度参与执行工作,有效提升执行效率。

  八、完善涉新片区案件外国法查明和适用机制。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或国际商事规则、商事惯例权利,与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中心、涉外仲裁机构等加强沟通合作,积极推动现有域外法查明资源的整合,促进平台融通,努力形成更加专业、便捷、高效的域外法查明机制。组织涉新片区案件审判团队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法官外国法查明和适用能力。

  九、建立涉新片区案件审判专家咨询制度。完善我院涉自贸及新片区审判领域专家名册,选聘权威商贸、金融、法律等方面专家担任我院咨询专家,为依法公正审理国际商事、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提供咨询或论证意见,强化相关案件审判的智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邀请加入我院特邀调解员名册,接受法院委托对相关案件主持调解。

  十、开展新片区建设司法保障课题研究和走访交流。与新片区管委会等合作,落实课题《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法律风险前瞻性研究及预防》调研,就我院司法服务保障新片区建设开展专题研究。不定期走访新片区管委会及新片区企业,召开专题讲座、研讨会,总结、梳理新片区建设司法需求,就进一步优化涉新片区案件审判机制、落实新片区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等内容开展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