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审结全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需要每条战线、每个行业、每个家庭、每个人坚守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审判长沈言沉稳有力的话语,通过网络传向远在看守所的上诉人张某。 张某是上海二中院审理的本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件的上诉人。今天上午10时,上海二中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庭审方式审理了这起案件。张某当庭撤诉。
疫情期间妨害公务 一审获刑八个月
今年2月9日13 时30分许,上诉人张某与其家人驾车返回所住小区。因其子体温异常,保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其暂缓进入小区,在二次测量体温正常后予以放行。张某不肯驶离,致其他业主车辆无法通行。当日14时许,民警接报后至现场处警,要求张某驶离车辆。张某采用点刹方式缓慢挪动车辆,拖延驶离,拒不配合。后在民警对其强制带离期间,张某突然加速驶离车辆,致民警手臂被车辆撞击。一审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张某不服,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予以诫勉 准予撤诉申请
上海二中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庭审方式,开庭审理了这起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上诉案。
上诉人张某当庭申请撤回上诉。合议庭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张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作出的定罪量刑并无不当,且诉讼程序合法,故准予张某撤回上诉。
随后,审判长以诫勉的方式,希望张某今后能汲取深刻教训,为社会和家庭贡献正能量。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张某低下了头,屏幕那端传来了他低沉但清晰的回答:我反省我自己,我会纠正自己的缺陷,谢谢法官!
法言法语之外的训诫,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们法官对案件的切身感受,也表达了我们对这些当事人的警示和教育! 审判长沈言这样说。
疫情防控期间,上海二中院高度重视涉疫情案件,组织精干审判力量,加强研判,以确保诉讼工作高质高效,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