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时间: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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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上海全市法院从3月25日起,有序恢复诉讼服务大厅、信访场所现场办理诉讼和信访事务。由于新冠疫情并未完全消除,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恢复开放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需要到相关法院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市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栏目、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时间。如需查询预约程序,可拨打12368热线电话。
二、预约现场办理相关事务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应当按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
三、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咳嗽、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进入诉讼服务场所的人员还应出示随申码和身份证件并进行信息登记,随申码显示绿色的方可进入。
四、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应自觉耐心排队等候。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应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五、为防止人员集中进入,增大疫情防控风险,各级法院应根据诉讼服务大厅以及信访接待场所的规模对同一时间进入的人员数量,按照预约有序开放。
六、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市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栏目、上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办理各类诉讼服务事项。不方便网上办理的,将立案及信访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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