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稳就业 日照5部门联手出台惠民政策
日前,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助推各项稳就业政策早落地、快见效。
细则要求,要充分运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明确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扶贫车间补助、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等12项资金扶持类政策,为减负、稳岗、扩就业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面向广大企业、机构和劳动者,要给予更多种类、更低门槛、更高额度、更长期限的补贴,着力做好“三个统筹”。统筹推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对于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按每人每天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首次明确对于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按每新吸纳1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统筹推进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对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来日照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每成功介绍1人给予120元职业介绍补贴。
此外,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和兜底保障,进一步延长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政策享受期限,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至60%。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收入达到脱贫标准线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贫困劳动力补贴。对于2019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延长失业金领取时限至法定退休年龄。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1557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细则要求,针对12项资金类政策,相关部门要逐一明确适用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资金来源,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行“不见面、网上办”服务。加快推进“政策找人”,通过数据比对,主动联系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帮办、代办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切实享受“真金白银”的政策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