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交警大队开展周末统一行动战果显著

时间:2020-03-25 来源: 作者:

  齐鲁法制网3月25日讯 经历了最漫长的春节假期后,各地已陆续按下启动键,生活正在慢慢回到正轨,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工作不断推进,但有些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经历了一个“长假”就松懈了。 近期,酒驾违法行为有呈增加态势,确保复工复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按照公安部和省交管局统一部署,招远交警大队于3月20日至2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本次行动,共计查获酒后驾驶41起,其中电动三轮车酒驾8起,二次酒驾2起。

  行动期间,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多发路段路口,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强对招远辖区重点路段及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重点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大队对查出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通过双微平台进行曝光,真正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努力使辖区形成严管态势,从而有效杜绝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招远辖区道路持续安全稳定。

  案例一

  3月22日12时44分,招远交警一中队在金城路巡逻时,巡逻至保安公司门口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检查,让驾驶人出示证件,并对其进行酒精测试。

  经查,驾驶人张某某涉嫌酒后驾车,且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经对驾驶人进行询问及上网查询,发现嫌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并扣留其驾驶的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张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被招远市公安局处以拘留和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22日12时55分,招远交警一中队在金城路巡逻时,巡逻至金城北园路口,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检查,让驾驶人出示证件,并对其进行酒精测试。

  经查,驾驶人邵某某涉嫌酒后驾车,且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经对驾驶人进行询问及上网查询,发现嫌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邵某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并扣留其驾驶的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邵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被招远市公安局处以拘留和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非常时期一定要,服从疫情管控大局,切莫以身试法,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打赢这场防疫战,“酒后勿开车”是长久以来家人、亲友和交警部门最简短的嘱托,也是您对家人、亲友和社会的负责,交警蜀黍将持续严查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