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法院多措并举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井陉法院执行局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不停歇,不断档。截止3月18日,已执结各类案件108件,结案实际到位金额425.76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施行网上非接触式执行新模式。为了既防止人工接触式执行造成疫情感染,又保障执行工作不间断运行,该局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按照要求启动了云执行新模式。在工作中,首先针对干警长期形成与当事人面对面对话,对网上办案不习惯、不会操作等实际问题,进行了网上办案业务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改变传统执行观念,熟悉网上操作流程,而后迅速由线下转到线上,全面实施隔空对话,网上执行工作。
领导带头办案,落实办案责任制。该局将旧存和新收案件分发给每个执行干警,实行定人、定执结时间、定办案质量责任制。执行干警人人手上有案子,个个身上有压力,想方设法积极办案。2018年8月17日,某煤炭销售公司由19个单位和个人担保向某银行借款36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之后,偿还某银行本金151万本金及相应利息,仍欠209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未还引起诉讼。经法院判决:某煤炭销售公司给付某银行209万元本金及利息,19名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逾期后,某煤炭销售公司与担保人均不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随即向井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庭长尹建忠负责执行此案,经过充分筹备后,3月12日,在网上与双方21名当事人同时进行视频隔空对话,整个过程完整流畅,快速高效,未受到空间距离的影响。经过主持协商,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有望短期内达成执行和解。
优先执行涉及复工复产案件。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该局对所有接收立案的执行案件进行了梳理,对涉及企业复工复产案件优先抓紧办理。2011年12月,家住沈阳市的杨某与井陉县某运输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24个月,总租金为17万多元。租赁到期后,杨某偿还部分租金,仍欠8.5万余元。经法院判决后,杨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井陉某运输公司随即向井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强负责主办此案,今年年前执行了一部分,还剩余3.1万余元拒还。近日,他通过电话和微信与远在沈阳市的被执行人杨某取得联系,耐心给其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做工作,该最终将3.1万余元欠款全部打过来,将此案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