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院现场开庭审理三起民事案件
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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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全国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石家庄中院在继续推行网上诉讼服务的同时,也正在积极做好逐步恢复现场诉讼业务的各项工作。3月17日,在确定案件及当事人符合现场开庭条件,并做好各项检测、消毒等准备工作后,中院环资庭庭长刘俊平在数字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了三起民事案件。
此前,刘俊平已经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结了一起民事案件。这次现场开庭的三起案件,均系经征求当事人意见不同意或因客观原因不能网络庭审的案件,受疫情影响案件一直未能如期开庭。为有效防控疫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刘俊平一面积极做好庭审准备工作,一面致力于电话调解,与此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3月11日,在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中院作出关于逐步恢复案件排期及开庭的通知后,刘俊平根据案件情况提请安排了现场开庭。开庭前,通过电话核实了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否居住在石家庄市(含各区县)、近期有无重点疫区旅居史、身体有无发热等新冠肺炎症状,确定了各方当事人符合现场开庭条件;庭审中,按照要求庭内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此外,庭审前后对数字法庭进行了卫生消毒。三起案件的庭审现场秩序良好,庭审工作顺畅。
庭审后有代理律师表示,本次现场庭审防疫措施到位、诉辩充分,石家庄中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好网络和现场两种开庭方式,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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